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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家电和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预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31 来源:晋城市商务局 打印本页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晋城开发区经安部:

为扎实有效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2026年相关消费品领域工作衔接和参与主体储备工作,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6年家电和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预征集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便〔2025〕8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品类

家电类:电视、电脑(含笔记本,不含组装机)、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空气能采暖机)、热水器(含壁挂炉);3C数码类: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以上品类为初步确定,实际以2026年山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正式方案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对应产品销售,能开具真实合法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并需列明商品名称、最终销售价格等必要信息。

(二)服务能力。家电参与主体需具备送装一体、旧机回收及售后保障能力;3C数码产品参与主体需具备产品现场激活、故障排查等服务能力。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政策标准、悬挂统一标识。

(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国家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风险防控。具备基本垫资能力,建立防范骗补套补的内部管理制度,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及第三方审计,配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能够与省级服务平台和审核兑付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按要求上传交易信息、核销记录、凭证资料等,保障补贴流程可追溯。

(五)合规承诺。承诺遵守山西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相关政策,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被查实违规套骗补或价格欺诈的,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名单。

三、申报材料

按照家电和3C数码产品两个领域分别报名,如两个领域都参加,则需准备两套资料。

(一)2025年已报名的经营主体,如继续参加2026年家电和3C数码产品等购置补贴活动,提交以下材料:

1.参与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3.参与主体承诺函(附件1);

4.门店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2026年新报名的经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参与主体承诺函(附件1);

2.申请表(附件2);

3.门店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6.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7.参与主体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连锁经营参与主体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全套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资料审核。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1月5日前将推荐主体汇总(填写附件3)盖章报送市商务局备案,同时报送一套参与主体申报材料。汇总时请区分2025年已报名参与主体和2026年新报名参与主体,分成两套汇总表进行报送。

活动过程中申请增加门店的需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递交增加门店申请、门店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汇总发布。市商务局汇总活动参与主体,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参与活动主体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活动开展期间可补充推荐符合条件的参与主体,并于每月30日前汇总推荐至市商务局。参与主体入选后须主动配合服务机构及时完成技术对接,无法完成对接的主体取消资格。

五、活动要求

(一)遵守活动规则,真实、准确向消费者告知所售商品支持家电和数码等产品购置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

(二)垫付补贴资金,及时收集、汇总消费者补贴申请数据。

(三)参与活动主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存在以下行为,将予以强制退出:

1. 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且未按要求整改。

2. 经核实属于利用刷单、套现、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冒领补贴资金行为。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征集储备,在2026年1月5日前完成预征集工作,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联系人:孙 会    徐 乐

邮  箱:sw6995832@163.com


附件:

    附件1:参与主体承诺函.docx

    附件2-2:2026年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wps

    附件2-1: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wps

    附件3-1: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推荐汇总表(线下).xlsx

    附件3-2:参与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推荐汇总表(线下).xlsx

    附件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docx


                               晋城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