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商流通函〔2024〕184号
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征集“晋城老字号”形象标识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晋城老字号”品牌建设,树立“晋城老字号”品牌形象,提升“晋城老字号”品牌知名度。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晋城老字号”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晋城老字号”形象标识(Logo)。能够准确体现“晋城老字号”的历史文化特征、社会经济价值等元素,凸显新时代发展主体、地域文化特征和商业推广价值,彰显“晋城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
三、征集要求
1.面向社会征集创意设计作品,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投稿参加,数量不限;
2.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旗帜鲜明、传递正能量,视觉冲击力强、富有艺术美感,表现形式立体、易识易懂,既要体现晋城文化特征,凸显晋城历史元素;又要具备时代风格,与现代消费时尚相吻合,可成为证明“晋城老字号”悠久历史的载体和标志;
3.“晋城老字号”标识释义要简练概括,寓意深刻,能被社会大众所欣赏,不会产生明显歧义,便于消费者和相关机构识别;标识要利于传播,便于实践应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
4.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未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他人权利,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等法律问题,一切后果由投稿者负责,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本次征集所有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自行保留原稿以备查证,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害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征集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等活动,设计者不拥有前述任何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应征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应征者同意本征集公告的所有内容并接受其约束。
四、应征须知
1.应征作品须提供彩色可修改电子版和JPG图片版两种形式。设计图稿包含设计源文件和作品效果图,源文件可采用AI、CDR或者PSD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并附设计理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描述、释义,对创作理念、寓意的说明等,字数500字以内;
2.应征作品需注明设计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需提交的资料以“晋城老字号LOGO设计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形式标注,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8: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w6995832@163.com;
4.应征作品须按征集时限要求投稿,逾期无效。
五、评选及奖励
征集单位负责作品评选和公示。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应征作品视觉效果、设计理念、契合程度三个角度做出综合评价,最终评选结果在晋城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未入选作品恕不一一反馈。
本次征集设优胜作品奖(征用)1名:奖金5000元(含税),优秀作品奖5名:奖金各1000元(含税)。
六、其他
(一)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晋城市商务局保留对本征集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晋城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司艳英
联系电话:0356-2051129
电子邮箱:sw6995832@163.com
晋城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