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23〕30 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晋商建〔2023〕40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208万元提出以下分配意见:阳城县652万元,陵川县254万元,沁水县302万元。
现将以上资金分配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反映。
联 系 人:崔艮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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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