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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14 来源: 打印本页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年末岁尾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商务领域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今冬明春消防事故,按照晋城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晋城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19〕93号)、《关于印发<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19〕88号)、等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商务系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狠抓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到2020年3月,继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成品油企业“排险除患”三个专项整治,切实排查消防隐患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意识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任务

  1.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要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前一阶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及线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11类突出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责任体系,建立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开展达标创建和实地验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点带面,推广经验。

  2.开展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专项整治。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要深刻汲取全国、全省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我省“禁止火锅店餐厅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要求,在当地政府和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宾馆、饭店、火锅店等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一排查登记,全面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行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专项整治社会知晓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行为,真正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格局。

  3.开展成品油企业“排险除患”专项整治。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要配合应急、消防部门,对全市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台账,督促企业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三个专项整治,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并于每周五下午将本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和应急管理科。

  三、强化督促指导

  前一阶段,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并召开专门会议对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从近期对部分县(市)抽查的情况来看,工作进展还不快,成效还不明显,责任还需压实。为确保火灾防控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市商务局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督导制度,结合年终商务工作调研,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联系督导的相关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各督导小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看台账等方式了解督导单位对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排查登记等情况,对发现的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企业,要及时通报,重点约谈,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晋城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19日